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
当前位置:西藏文化网中文版 > 新闻视野 > 时政要闻
 
 
民族团结之树长青
   2008-10-26   来源:西藏日报 中国西藏新闻网   作者:蒋翠莲

  严寒挡不住春的脚步。24日上午,来自西藏自治区的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共同欢聚在拉萨,参加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盛会。

  会场上彩旗飘扬,鲜花涌动,喜悦的心情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将要接受表彰的代表们,有的穿上艳丽的民族服装,有的戴上有本民族特色的帽子,所有代表都披上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红色绶带,个个精神抖擞,笑容满面,掩不住内心的激动。

  早上9时40分,随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向巴平措宣布大会开幕,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张裔炯宣读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决定后,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全国政协副主席帕巴拉·格列朗杰等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并亲切握手,表示祝贺。

  镁灯闪烁,掌声阵阵,涌动的暖流激荡在大家的心中。

  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庆黎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精彩的讲话,引得大家聚精会神,凝思聆听。开幕大会结束后,自治区领导来到代表们中间,和大家握手致意,合影留念。

  受到表彰的拉萨市林周县边角林乡藏嘎村的白玛央金激动地说:“我这次能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个人,能来参加这次盛会,亲耳聆听自治区领导的讲话,对我来说是最高兴的事。荣誉不属于我一个人,而属于各族人民,我一定要变荣誉为动力,用足、用活、用好党的民族政策,带领我们村的乡亲们加快致富奔小康。”

  “我作为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普通一员,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此时此刻心情无比激动。”自治区人民医院外一科医生洛桑次仁说,“我一定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今后,我一定要以一腔爱心面对每一位患者,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为西藏的民族团结,为少数民族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盛会逢盛世,家和万事兴。大家纷纷表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实行了近50年,得到了全区各民族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如今,做好全区民族团结工作的大方针已定、目标任务已明,大家坚信有了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有了全区各民族的团结奋斗,西藏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定能够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责编:曲旋)

 
 
  相关文档
 
 
无标题文档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中国西藏文化保护与发展协会 Copyright by CAPDTC
地址 : 北京广安门外大街 305 号 荣丰 2008-8 区 A2 楼  邮编 :100055
京 ICP 证 0502535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