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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走出去战略中的政府作为
   2007-12-03   来源:SRC-73   作者:曲晓燕

 

——访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王永章

  11月22日,文化部在北京召开奖励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大会,2005年以来在国际文化市场上表现出色的9家文化企业和18个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分获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奖励。

  这是继奖励音像制品出口企业之后,文化部再次以奖励的方式鼓励文化企业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也是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在文化产业领域的一次具体实践。此次奖励活动具有两个鲜明特点:首先,奖励的对象多是商业性的演出和展览项目,这些商业项目与我国长期以来进行的由政府所主导的文化交流项目,构成了新时期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全新结构和层次;其次,获奖的企业具有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新形势下我国文化走出去骨干企业的基本面貌。由此,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王永章。

  《文化产业周刊》:此次奖励对于推动文化走出去而言,其意义是什么?

  王永章: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这是在新形势下党和政府对于中华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新要求,也是关系到新时期新阶段,如何在国际上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的关键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为配合国家外交战略大局,文化部门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积极的成效。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我国已经有部分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涉外文化企业在开拓国际文化市场方面取得了不错的业绩。据统计,2006年我国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总额达103.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3.3%,是2001年的2.9倍。这些文化企业和他们所运作的演艺、展览产品和服务项目,通过商业化的渠道和途径,扩大了中华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影响力,丰富和拓宽了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内容和途径,与政府所主导的文化交流项目一起构成了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不同结构和层次。不仅如此,这些涉外文化企业也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他们在国际市场运作中所获得的经验,不仅使其自身快速成长,反过来也推动了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与成熟,加速了国内文化产业与国际文化市场的接轨。

  因此,文化部决定对部分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给予奖励,其目的就在于加快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鼓励更多的中国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向世界,不断提高我国文化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改变我国文化产品进出口不平衡的局面。今后,文化部还将继续开展类似的奖励活动,鼓励带动我国的文化企业更多地走出国门,耕耘国际市场。

  《文化产业周刊》:此次奖励是如何评选出来的?

  王永章:这是今年年初文化部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4月,文化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奖励优秀出口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以及部直属单位推荐2005年以来在国际文化市场上表现出色的演出、展览类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截至6月30日,共有 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直属单位推荐了65个文化企业和115项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评选办公室首先对上报企业和项目进行了初选,然后提交由中宣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文化报社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文化部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专家委员会进行了评审。在认真审阅有关材料和充分讨论后,专家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出了9家文化企业和18个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整个评审过程在中纪委驻文化部纪检组和文化部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评审结果在《中国文化报》和中国文化产业网上公示了10天。此次评选以文化企业、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出口业绩为主,同时考虑到艺术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兼顾了不同的艺术类别,并对部分中、西部地区的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给予了适当的倾斜。

  《文化产业周刊》:在走出去的问题上,文化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如何与政府部门形成合力?

  王永章: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要“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繁荣文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这实际上是对发展文化产业的市场主体提出了新要求。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问题上,同样也存在着一个主体的问题,也就是培育涉外文化企业的问题。

  观察国际文化市场的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文化企业是这个市场上的竞争主体,大型的跨国文化企业和集团甚至可以主导这个市场。近几年来,我国涉外文化企业虽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步,但目前我国的涉外文化企业,一部分是由原先的文化事业单位转制而来,正处于调整适应期,企业基础较弱,经济规模较小,市场引资能力很差,还无法对文化产品进行深度开发和大规模的国际市场推销;还有一部分是近几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步放开新成立的民营文化企业,对外文化贸易的人才缺乏、经验不足。总体上看,我国涉外文化企业要走出国门参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还需要一个培育成长过程。这中间,政府部门承担着很大的责任。

  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扶持和鼓励这些优秀出口文化企业的成长,是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关键一环。近年来,为培育涉外文化企业,文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2004年,下发了《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制定了《国家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指导目录》;2006年,会同财政部等八个部委共同制定了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若干政策》;今年,会同商务部等六部委共同制定了《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并确定了文化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包括这次对优秀出口文化企业、优秀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奖励,都是为了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实力雄厚的对外文化交流中介机构和文化经纪人,同时在文化产品的创作研发、节目编排、市场开拓、宣传推广等各个环节,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我们相信,经过几年不懈的努力,一定能够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品牌效益、在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涉外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

  《文化产业周刊》:可否就十七大之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机遇和形势以及今后的工作作一下介绍呢?

  王永章:党的十七大报告十分鼓舞人心。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时对发展文化产业作了大篇幅的表述和强调。不仅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方向、重点、措施、要求作了全面阐述,而且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即“文化产业占国民经济比重明显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适应人民需要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从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党和国家对文化产业工作越来越重视,对文化产业在文化建设乃至国民经济中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更加深入。同时,使我们对新时期新阶段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全面、更加深刻的认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文化产业既可以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丰富人民的文化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又可以优化产业结构,拉动对外文化贸易,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党的十七大报告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作为一名文化产业战线上的文化工作者深感责任重大。

  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产业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我国文化产业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催生出一批有较强实力、竞争力、影响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文化产业多元化投资格局初步形成,新兴文化产业迅猛发展,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我国仍是一个弱国。我们必须通过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来不断增强我国文化的整体实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逐步缩小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

  当前,我们要紧紧抓住和用好重要的战略机遇期,站在时代的高起点上,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探索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道路。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推进文化产业创新,增强文化产业发展活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两个效益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引导创作出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文化发展规律,增强市场意识,加强市场分析,提高市场运作能力;努力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提供产业政策支撑,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选准突破口,找准切入点,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培育文化产业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塑造一批有自主创新能力、有知名品牌、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大对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的扶持力度,加快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采取措施,扶持鼓励更多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积极打造一批出口文化品牌;建立健全政府服务体系,为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然伴随中华文化繁荣兴盛”。我们相信,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经过各方面更加自觉更加主动的努力,不用很长时间,我国文化产业一定会实现跨越式发展,文化建设一定会出现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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